上周到寝室拿东西,在皮皮的书架里发现那本《红颜露水》,就带回家看了。正是空手在奶奶家闲耗的夏日午后,自然是用来看这本小说了。这是第二次还是第三次看张小娴的书,大一的时候看过面包树那本。尽管音乐对我来说才是具有最大影响力的,但是同样看书也能改变一个人。我平时挺鄙视言情小说,除了几本外国名著外,从头到尾看过的小说其实很少,但是每一本都能让我有所颤动,充实了心里许多不同的角落。
还没有翻开书页,我就被封面上那张画吸引了。蓝紫的水彩淡淡晕染出一个女子的侧像,束着头发,穿着旗袍,气质脱俗。脸部的轮廓完全模糊,但是看得出是个长相绝美的女人。
刑露当然不是祸水。她是个好女孩。
她有一张如花般亮丽的容颜、一双如水般深邃的眸子。我想这确实是重点。
但不是全部的重点。
没落贵族的家世,不能和显赫的豪门相比,甚至还不及世代的平民。假如一个人一直住在田野,或许就不会仰望高山的气候。但她是个吸吮着从伦敦飘来的潮湿温润的空气长大的孩子,所以她心底渴望能做个小小的公主,小小的也好,至少,通过努力能不要窘迫地生活。其实刑露要的很简单。
一开始,她是那么憧憬和信仰爱情,为了所爱的人,能够奋不顾身。和每个人一样,在青春最初的那段时光,在某个夕阳西下的傍晚,第一次在空气中闻到了一种特别的香气。爱情在她脚踝边漫延开来。就像外公寄来的小礼物,还有那些五颜六色的画笔,她终于又找到了一个珍宝一般的东西。喜悦,甜蜜,温暖,分别,坚持,向往,企盼,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最后全部被现实砸得粉碎。痛苦和悲伤没来得及吞下,母亲的言行更让她觉得耻辱。
爱情从一件单纯幸福的事情,变成了毒药一般。
可是,长大以后,刑露仍然没能抵御第二次同样的伤害。她涉世不深,但已被那个浮华的社会熏陶得宠辱不惊。日子平平淡淡地过着,直到爱情又轰轰烈烈地降临了。爱情不是毒药,在她心里它就像彩色蜡笔一般简单而绚丽。她快乐了,感到幸福,也付出了母亲所谓“耻辱”的代价,因为一切都太美了。可这次她还是没能得到幸福。
两次全心全意的爱情,葬送在一样的理由之下。爱情和物质,和家世,和金钱,在她身上是不能相容的么?再次破碎的时候,心已经死掉,散作飞灰,死沉沉的一片。她不愿回首,她告诉自己,那些都是错的。爱情是错的,这辈子再也不相信爱情。
如果努力工作就能平安地生活下去,那么她也不会那么想要离开。和母亲永远隔着一堵墙,曾经给了她梦想的父亲,也沦为市井卑微。心里面,只有一个信仰没有变。伦敦仍然是她憧憬的地方,塞纳河畔神化成了梦想的天堂。现在,她只想要很多很多的钱,那是生命中唯一值得追求的事物,也是唯一能够相信的。然后,她会离开这个使她绝望和痛苦的地方,跑到遥远的他乡。在那儿,没有人认识她。
而所有这些,都只是铺垫。
爱一个健康的人,毫无困难。爱一个老病的人,是命运。爱一个穷人,是一种选择。
如果你感到生活无望,那么一定是你所希望的时光还没有到来而已;如果你对爱情死心,那么一定是能给你幸福的人还没有到来而已。刑露以为自己的心已经完全死掉了,所以她答应了。但是这个时候来的人,偏偏就是那个把她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的男人。而且他们还必须以那样的方式邂逅。
一个为了画画宁愿忍受贫穷的男人,也是一个认为爱情胜于面包的天真男人。他们“如愿”在一起了。他爱她,真的爱她,我这个“旁观者”看了都觉得被深深感动。但是刑露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敞开心扉,因为她要的早就已经决定了。这段恋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贫。刑露的心从很早以前就是黑白的了,就像她所丢弃的那些梦想一样。但是徐承勋的画笔、他的爱,却不知不觉间给她的世界涂上了斑斓的色彩,那么美,那么美。
记得三顺在伤心欲绝的时候说过“要是心脏能变硬邦邦的就好了”。刑露望着徐承勋,望着这个能为他做一切的男人,终于在心里对自己承认:他是爱我的。爱的流水又开始潺潺汩动,她的心脏复活了,但她却感到前所未有的悲伤。
因为她并不是一个恋爱中的女人。
这个故事带给我的震撼,是我在看完全书后再反过来回想整个故事的时候,才体会到的。悬念解开是一回事,而最让我无法释怀的是当知道事情的始末之后,才体会到的刑露的所有心情。那是一种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悲剧的最终,但束手无策的心情。那是一种默默地把用一生寻找的爱情亲手毁掉的心情。徐承勋的痛苦,她早就预见。但是她没想到,最后他的痛苦,也全部加倍地变成她自己的痛苦。又或者,他的幸福和痛苦,早就是她自己的了。
故事中不下十次地写到刑露那双乌黑闪亮的眼睛,但是似乎只有像书的封面上闭着的那样子,才是这双眼睛最终能走到的归宿。看到最后刑露惨死异乡街头的情景,我并没有哭。我的眼泪已经被狠狠地堵在心里,流不出来了。这样的结局让那个误会成为永远的误会,掺杂着仇恨和遗憾,永远的埋于地底下。
残忍。
悲伤和无奈。
而这就是选择的——结局。
我很想问为什么刑露不在进行的过程中告诉徐承勋事情的真相,在还能刹车的时候停住这辆通向死亡的马车,不管以怎样的方式停住。她从头到尾知道所有的一切,她也应该知道自己想要的其实徐承勋本身也能帮她达成,而且最后离开的时候她也准备放弃那些报酬——既然这样,她为什么还要继续?!
“我爱上了他。”
“但是,你更爱钱!”
“你根本不了解你儿子!”
“难道你会比我更了解他吗?”
“要是你爱他的话,根本就不会这样对他!”
“你也一样。”
这是作者在书中借幕后人所给出的解释。但我认为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刑露是爱徐承勋的,并且爱他胜过爱名誉和金钱。之所以到最后,仍然作了那样的选择,只是因为她犹豫了。背负着她过去二十几年的人生,面对眼前的爱情,她犹豫了。只可惜当这一切结束的时候,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也许有人会笑整个故事编织得太特殊,情节至有些生硬,在现实中有几个人能碰到这样的事情呢。但是,这也许才是最好的安排。张小娴给我们看了一条放到现实中就特殊得无以复加的道路,它很窄,又充满泥泞。但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发现,其实自己前方有很多其他的道路,任何一条都要好过那一条。所以,今后要怎样能幸福,只用自己真心做选择就可以了。我喜欢带着得到启示的眼光去看,去发现每个故事能够带给我们一些什么。我想我已经得到够多了。

(ps:关于blog背景音乐,我放上了王菲的《彼岸花》,是为了配合一下此篇的气氛,平时我是不敢随便听的,因为这首歌意境感太强了。下次写博,就换新音乐,嘻嘻~~~)
【牙套日记】:呼呼呼~~~累死我了,终于写完了!!!啊~~~~~~我要仰天长啸!!!写得我几次呼吸困难,心疼死了……我“将心比心”的能力太无敌了……我不行了……我要缓一下…缓一下缓一下……我是冬宝宝我是卡罗兰我是Maggie我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舅舅小姨表弟妹堂哥姐我是金融系学生我有一堆好得不得了的朋友我弹钢琴唱歌演话剧我爱音乐爱表演爱动画片和电影电视我减肥又爱吃我有蛀牙还戴了牙套等待牙齿变漂亮我要买衣服买鞋子买包包我还没有男朋友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
好啦~牙套日记又来咯
。大喜讯噢,一个月的时候偶的虎牙已经平整了,到现在一个月又10天(就是40天,废话)偶的门牙也已经有了惊人的变化,尽管还没完全整齐,但是偶开心地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啦啦啦~~~右上的牙空缩小到只能插火柴棍(我只是打个比方,我没有真插过……),左上和右下的牙空请学习右上的超牙速度,加油加油!!!只要不是蛀牙疼,戴牙套疼一点也没关系,我能忍,所以fighting啊啊啊!!!牙牙们我爱你们!!!
不过,有个问题还是有点郁闷。下面最左和最右的两颗牙还没开始排。我原先以为这两颗牙齿不用排,结果听过来人说它们只是暂缓“入伍”,跑不了的~~~啊啊啊,郁闷啊,这么说得等其他的牙都排齐了再排它们两个,这样岂不是要很久~~~???
嗫~睡觉去了~明天希瓜瓜过来,噢呵呵。随心走,尽情飞,不勉强,不辜负,冬冬加油:)